近日,德惠市人民法院官方公眾號發(fā)布消息介紹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三百六十六條規(guī)定: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,對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、使用的用益物權,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。
《民法典》第三百六十八條規(guī)定:居住權無償設立,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。設立居住權的,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。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。
《民法典》第三百六十九條規(guī)定:居住權不得轉讓、繼承。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,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。
《民法典》第三百七十條規(guī)定:居住權期限屆滿或者居住權人死亡的,居住權消滅。居住權消滅的,應當及時辦理注銷登記。
該公眾號就是,登記是居住權設立的必經(jīng)程序,F(xiàn)實中,為了切實保障居住權人生活和居住的需要,應當及時辦理居住權登記。(王欣婷)

